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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打造生态、绿色宜居环境,服务于经济建设,荣县公安局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环保执法的新路子,切实增强打击环境污染、水污染等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护生态环境。 全体民警以《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不断推进公安环保执法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建立环保执法长效机制,主要是情报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及协作配合机制,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好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应就环保领域的情报信息与环保部门进行通报、交流,以情报先行带动工作开展。同时定期围绕情报信息、案件查办等方面进行沟通会商,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全面提升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代文彬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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