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董杰对富顺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创一级达标和监所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董杰一行深入即将建设完工的富顺县监管中心对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对监所领导带班、收押提讯、管教民警、巡视监控、医务室、后勤保障等岗位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测相关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了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监区监室安全、管教民警值班备勤情况。
董杰对富顺县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安监管和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富顺县人民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等级达标创建工作和富顺县看守所取得连续二十年无非正常死亡和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双零”成果表示满意。要求看守必须抓住主业,担负着服务、侦察破案、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执行好法规细则、操作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安全。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刑事执法有极强的严肃性,无论是看守所还是驻所检察室都必须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事,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不得搞违法违规违纪活动,检察院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必须时刻牢记自身的职责,严格进行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活动。不允许有任何失位、失职行为。
驻监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不是对立的,而是刑事执法中各自的分工不同,双方要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检察院对看守所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既监督又服务,看守所要加强主动报告和协商,共同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确保监督工作安全和严格执法,
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长林红宇、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长易广宇、富顺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晓刚、富顺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风、富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聂启昌等陪同检查。(陈金其 王光文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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