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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办通报达州瓦斯爆炸事故查处情况

2017-12-6 10:14| 来源: 四川日报

  10月2日17时许,达州天师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83万元。近日,省政府安办通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煤矿业主在内的7名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6人,县处级以下17人)。对该矿处罚款合计300万元,并由开江县政府依法对其实施关闭。
  
  通报显示,天师煤业属建设矿井,但其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监察指令,在建设期间非法组织煤炭生产,越界开采,并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方法违法开采,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未采用机械通风,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违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火焰,引爆瓦斯。
  
  事故发生后,天师煤业迟报和谎报事故,冒险施救,造成3人在救援过程中一氧化碳中毒受伤,险些造成更大伤亡。此外,该矿故意封闭越界区域以逃避监管,伪造开江县国土局2016年8月23日封闭字样,销毁有关资料和记录。
  
  通报指出,此次事故暴露出开江县有关部门未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巡查检查不到位,对天师煤业非法违法生产问题查处不力等问题,也反映出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对煤炭生产秩序把控工作有差距。已责成开江县委、县政府向达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张梦 记者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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