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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3+3+3”模式强化社矫“三化”管理 近年来,彭州市司法局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凝聚合力,构建起“3+3+3”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全市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346人,解除1004人,目前在册342人,无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3%以下。 打造“三个阵地”,拓展社区矫正监督载体 着力打造社区矫正阵地。在四川省司法厅、成都市司法局及彭州市委、市政府支持下,2017年12月在办公楼一楼院内重新建成面积为300平方米,全省率先、全成都市唯一具有独立院落的社区矫正中心。中心设有“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心理矫治”三大功能区,下设教育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等七大功能室,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刑罚执行、心理矫治、帮扶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落实。 助力打造检察监督阵地。社区矫正中心设置检察警务室,法官、检察官、民警进驻检察警务室,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四方联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每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工作情况、沟通工作问题、增强部门间的配合,确保日常监督工作无缝衔接,形成司法所上报——矫正中心审核——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各部门衔接沟通并确认的工作流程。 合力打造集中教育阵地。社区矫正中心设置教育宣告室,确保每月8小时集中教育落到实处。一方面借助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常见犯罪类型研发针对性课程,提高分类教育实效。另一方面,每个季度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安排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讲授《心理健康的一般知识》、《不健康心理的自我调节方法》等,通过向矫正人员宣传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让社区矫正人员自觉地调整心理状态,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突出“三个重点”,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突出关键节点监督,严防“脱漏管”。一是建立“电子围墙”。由监控指挥中心分析研判、统一调度,采用手机定位等科技手段,实现对全市2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全方位、零死角动态监管,探索运用手环、脚环定位,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采用指纹识别技术,督促社矫人员按时报到、定期参加学习教育;探索应用计算机1:N信息比对技术,降低在信息核查中人工肉眼比对风险。二是开启“微信+”指尖监管新模式。以司法所为单位组建社区矫正“微信管理群”,通过微信中的位置共享功能,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所在位置,发现潜在问题实时追踪和轨迹查询,实现监管工作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在微信群定期向社区服刑人员推送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实现教育学习经常性、随机性;安排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在线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发现服刑人员情绪不稳定的,安排心理咨询师利用视频对话方式及时疏导教育。目前,彭州市已有15个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微信管理群”,“微管”覆盖面75%,纳入“微管”256人,“微管”人数占应纳入“微管”人数的比率为88%。 突出重点对象跟踪,严防“走过场”。根据被矫正对象监管类别,推行“三色标识法”,将严管对象标识为红色,普管对象标识为蓝色,宽管对象标识为绿色,方便专人对红色严管对象进行“点对点”重点跟踪;对保外就医类严管对象,落实专人到期查阅复检材料,重点跟踪每三个月复查病情的落实,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对象,及时提请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严防通过保外就医逃避处罚;对暴力犯罪类严管对象,定期查阅监管档案、实地走访和谈心教育,准确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对再犯罪、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等情形,及时提请法院收监执行。2017年,对15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对毒品犯罪类严管对象,联系彭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定期个别教育,打消此类矫正对象侥幸心理,使其远离毒品。目前,已开展此类个别教育23人次。 突出特殊人群帮扶,严防“再犯罪”。狠抓“四个必访”的落实,即对生活有较大困难的必访、思想有较大波动的必访、交往有较大异常的必访、家庭出现较大矛盾时必访;积极联系民政、就业、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对帮扶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进行规范,努力为社区矫正对象就近提供就业岗位,避免其因生活困难重新犯罪,帮助其融入社会。2017年,联系民政部门为3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帮助5名社区服刑人员找到了工作。 强化“三大保障”,夯实社区矫正监督基础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推进持续发力。2017年,彭州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配备3名司法行政在编人员,3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具体抓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强化人才保障,确保队伍活力强劲。2017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2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司法行政在编人员,2-3名工作人员,有效加强专职执法力量。 强化经费保障,确保硬件配置到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司法厅、成都市司法局的支持下,争取到社区矫正中心修建资金70万元,解决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难题;还争取到社区矫正专项经费40万元,保障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冯婧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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