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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城市建设的法治保障”课题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都是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的“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先行者与排头兵,在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生动的实践伟业中大有作为。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实践和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经验立得住、站得稳、行得远。 通过科学立法确保公园城市建设的规划统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紧扣发展大局、着眼地方急需、解决实际问题上的积极作用,推动立法引领实践。一是推动框架立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以条例或人大决定等方式落地,及时将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理念、思路、目标、方案、配套措施等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二是推动专项立法。对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基础领域、长远任务通过专项立法方式予以明确,推动建设内容从“软法”向“硬法”转化;三是推动立法配套。在相关的地方立法中,强化对公园城市与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使之形成与框架立法、专项立法协调配合的科学体系。近期正在征求意见的《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对此已有所展现。 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公园城市建设的规范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公园城市,要深度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这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紧紧依靠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丰富提升公园城市的治理内涵。一要持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公园城市政府职能转变,要特别注重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的深度融合;二要转变执法监管方式,赋能公园城市长燃“烟火气”,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和度、亲切度、包容度,保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的包容审慎,坚持柔性执法与激励性监管,将公园城市的实质内涵落实在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中。三要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机制创新,打造清单库,处理流程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做到网上回复“一口清”、线下办理“一次结”,推动公园城市行政管理特色性强、示范性足。 通过公正司法落实公园城市建设的底线保障。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公园城市建设中的公正司法,有利于增强对公园城市实质内涵的根本认同。一是持续做好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工作。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充分运用司法智慧,创新裁判执行方式,努力实现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的平衡。聚焦“双碳”目标,实质化运行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协作机制,推进多元共治,破解环境保护治理疑难症结,将“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打造成公园城市的亮眼标签。二是积极打造“全链条”诉源治理体系。成都司法机关应着力打造织密司法“触角网”、孵化司法“生态圈”、完善司法“供应链”诉源管理思路,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线融合”格局。三是深入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应协同把握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的关系,确保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部门的利益平衡,紧密结合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历史机遇,发挥金融对优良“宜业环境”的助推作用。四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四川自贸区法院组成的两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便利化配置格局。加强司法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构建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园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吸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进驻自贸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和服务自贸区智力成果转化。 通过有效治理打通公园城市建设的“微循环”。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纲举目张,公园城市的实质内涵,要在强化城市治理效能提升的路径下持续推进与升华。一是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通过社会多元治理,丰富提升公园城市建设理念的人民性,以公园城市为特色,彰显“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二是要立足“超大特大城市”,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技术化、智慧化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广泛应用与场景革新,实现智慧生态新图景更好地与市民生活融合,便民、利民、惠民。三是要强化运用基层治理抵御冲击与安全韧性的能力。要进一步打造人民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不断构建交流、对话和沟通的平台,在党和人民、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实现纠纷解决在基层,并使民主、法治的理念和方法在基层扎根。 通过法治创新丰富公园城市建设的“软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园城市建设要营造宜业优良环境,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创新的推动作用。天府中央法务区,是中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提出和推动实施的现代法务集聚区,“四川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成果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特别案例”,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特别案例,在全国具有领先性和示范性。公园城市建设与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共生共荣,应当进一步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在法律产业集聚、法律服务赋能、法律业态融合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发挥法律服务机构、法律科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法律产业聚集优势,以法律服务产业化优势营造法治创新条件,推动法律业态与服务创新为城市全链条发展赋能。进一步推动公园城市建设以法治化为抓手,以中央法务区为应用载体,全面展现法治要素在企业发展全周期规范化、纠纷解决全方位便利化、法律服务全场景覆盖化的积极作用,以法治化赋能公园城市宜居宜业、清明畅达的的金字招牌。(课题负责人:高晋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执笔人:赖虹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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