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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公布 四川4个入选

2023-11-8 08:52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晗阳)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昨(7)日从省委政法委获悉,我省4个创新工作法受到表扬。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大批基层先进典型。

  为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其中,我省4个创新工作法受到表扬,分别是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信托制”预防化解小区物业矛盾工作法)、泸州市泸县太伏镇(“一站式”联动解纷工作法)、德阳市绵竹市九龙镇(预防化解农房流转纠纷工作法)、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五调融合”化解涉农产品纠纷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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