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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4日,巴中中院举行“猎狐行动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巡回执行”誓师大会 巴中中院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巴中是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原川陕苏区首府和中心城市,也是四川唯一的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川陕苏区时期红四方面军“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的十六字训词,已成为新时代巴中城市精神。 如今,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巴中法院人赓续红色血脉,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创新实干,持续培树“猎狐行动”和“执行110”特色品牌,努力在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交出了一份执行攻坚满意答卷。2023年以来,巴中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723件,执结19678件,执行到位金额47.98亿元。 谋划全局 构建执行“一盘棋”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破解“执行难”非法院一家之事,不能单打独斗,必须聚合各方力量,构建执行大格局;破解“执行难”亦非一时之事,很难毕其功于一役,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这样的战略思维下,巴中法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市、县(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纳入各县(区)平安建设考核任务,先后召开执行工作会18次,专题研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78条,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案件112件,党委主抓执行工作纵深推进。 通过部门联动,联合市委政法委出台网格员协作执行工作意见,落实发放网格员协助执行误工补贴,有效破解基层“人难找、财难寻”问题。 同时,联动公安、税务等部门深化司法查控、法拍车过户等司法协作,有效解决法拍车“过户难”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行“法庭+派出所”联合执行,建立被执行人属地派出所警力支援机制,将执行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 深化“1+N”执行一体化考核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工程,督促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办。 服务大局 营造发展“好环境” “感谢法官的善意执法,在不影响涉事企业和购房业主的情况下,帮我追回了全部借款,值得点赞!”近日,项某、周某与巴中某置业公司、巴中某租赁公司的债务纠纷案成功执结。 巴中某置业公司、巴中某租赁公司与项某、周某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分别向二人借款800万元、700万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并以其所有的位于巴中市区的四处办公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后还款日期届满,巴中某置业公司尚欠项某70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支付,拖欠周某的600万元及利息也一直没有回音。项某、周某将巴中某置业公司、巴中某租赁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巴中某置业公司、巴中某租赁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项某、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法院冻结巴中某置业公司的银行账户。 为了减少冻结等强制措施给房产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司法护航其开发楼盘的正常建设运营,同时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企业实地走访、耐心做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项某、周某将债权转让给案外人林某,林某代替被执行人依法偿还了项某、周某的全部借款,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和巴中某置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表示愿意等待抵押房屋处置后再兑现其债权。至此,林某的债权得以清偿,巴中某置业公司的债务危机得以成功化解。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未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目前其所开发的楼盘已顺利建成并成功交付给业主,获得了该企业和购房业主的赞许及好评。 这只是巴中法院善意执行减少经营影响的一个案例。 巴中法院在服务大局、营造发展环境上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紧盯“六项任务”,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件712件,执行到位金额8.06亿元。 服务“保交楼”,统筹建立涉“保交楼”项目案件执行直通车机制,灵活采取置换保全等查封措施,依法暂缓全市“保交楼”楼盘房屋处置32起,帮助项目有序复工、顺利办证。 清缴“两费一金”,加强与自规、人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用好用足强制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的企业法人拘传21人次,限制高消费14人次,倒逼主动履行。共执行完毕“两费一金”案件38件,执行到位金额1.62亿元。 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采取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等方式,妥善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57件。发出司法建议7份,促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8件。 实质化解 提升人民“满意度” “法律不能被执行,就等于没有法律。”带着这份认知,巴中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推进执行攻坚常态化。 有志者自有千计万计,“猎狐行动”“小满突击”“秋分亮剑”“冬至破冰”……巴中法院执行干警重拳出击,集中解决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和疑难复杂系列案。 杨某华与向某斌、向某军、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通江县法院于2016年作出民事判决:向某斌支付杨某华购房款及损失50万元及违约金,向某军、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杨某华申请强制执行。通江县法院执行期间,依法拍卖了向某军、余某位于成都市的房屋一套并向杨某华支付案款50万元。同时,本案在执行中,案外人刘某、李某分别向通江县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因执行到位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多次做出财产分配方案,但均被撤销。2023年4月,巴中中院裁定将该案指定由平昌县法院执行。 平昌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深入挖掘执行线索。经过初步调查,发现通江县某汽车维修中心系向某军、余某实际控制并经营。平昌县法院立即将该情况报告巴中中院,巴中中院协调通江县法院、平昌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20余人、警车6台,在通江县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现场监督、见证下,于2023年12月13日依法搜查了通江县某汽车维修中心,现场查获了向某军、余某实际经营该汽车维修中心并在一年内有经营收入 200 余万元的证据,为案件执行打开了局面。同年12月18日,向某军、余某主动到平昌县法院向杨某华支付了违约金 474524 元,至此,本案执行画上圆满句号。 巴中法院将“猎狐行动”培树为执行品牌,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七类重点”案件,先后开展“小满突击”“秋分亮剑”“冬至破冰”及涉小标的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通过悬赏督促297名藏匿“老赖”现身履行4612万元;纳入“黑名单”4962人次,纳入“失信限消”7742人次,拘留罚款355人次;判处拒执罪24件25人次,位列全省法院第三。 针对老百姓高度关注的终本案件问题,开展终本案件清理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依法恢复终本案件6343件,执行到位金额15.15亿元,确保终本案件不“终止”。 强化资产变现,出台涉案资产处置办法,明确涉案资产处置流程和办理节点,全力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和处置周期。处置各类资产344起,成交金额1.98亿元。 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优势,组织开展“法拍车”集中拍卖活动,吸引200多万网友观看,成功拍卖车辆8台,成交总价139.84万元,最高溢价8.23万元,最高溢价率89%。 出台推动“执转破”案件实质办理的意见,对符合“执转破”条件案件及时移送审查、破产,推动实质化解一批执行案件。以推动“执转破”结案21件,推动实质化解执行案件240件。 警法联动 全力激发“创新力” 在刘某某与被执行人余某债务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南江县法院“执行110”收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余某出现在成都天府机场,且购买了2023年5月29日下午4时20分成都至喀什的机票。收到线索后,“执行110”一边组织警力火速赶往成都天府机场,一边积极与南江县公安局衔接,请求对接成都天府机场公安局协助拘传余某,经有效对接,最终,成都天府机场公安局于当日下午4时10分在航班起飞前拘传了余某。在高压的执行威慑下,余某表示认错、悔错,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款91025元,缴纳执行费1250元,并现场缴纳罚款5000元。 这是“执行110”机制下多部门联动促案结的一个成功案例。 2023年,巴中中院统筹建立“执行110”警务指挥平台,由43名司法警察组建“5个警务中队”,并全面入驻两级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实行“5+2”和24小时AB岗轮班备勤制度,实现市域线索40分钟内完成拘传、控制,成效显著。自全市法院“执行110”归口开通以来,接听来电866次,出警1416人次,司法传唤708人、拘留186人,执行到位金额2121万元。 统筹抽调司法警察组成巡回执行攻坚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集中执行5场次,出动警力468人次,拘传人数427人,执行到位5.43亿元。强制腾退某货物运输公司非法占用耕地等28件重大疑难案件。 同时,建立了四川巴中、广元、达州和陕西汉中等周边市执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重大案件或事项跨区域协调会商,协助执行异地拘留、扣押等工作,实现查人找物、线索核查、警务合作等信息共享,执行委托办理182件,实现执行办案“同城效应”。 【展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巴中法院必将始终对标“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大力弘扬红军精神,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工作思路,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懈努力,并乘胜追击、乘势而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奋力书写红色巴中执行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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