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月31日,巴州分局江北派出所在开展“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发现在佛江社区石某某租用的房屋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经查,违法行为人石某某非法储存、销售各美烟花爆竹共计135件,且石某某未取得相关生产、销售、储存等合格证,经派出所现场勘查发现,石某某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位置属于密集居民点且属于“九小场所”,周围山多密林易引发山火,也未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石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 目前,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赵雪君)
|
【责任编辑:scfzcmw-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