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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6日,邱某驾驶川AGD***小型轿车,从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大桥往农场方向行驶,14时16分许,该车行驶至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金兰欧酒店外道路处时,与黄某某驾驶川YW9***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何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某、何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邱某逃离现场。后续通过调取监控及家人、多方力量劝导,于2月18日上午邱某主动投案自首。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巴中公安交警提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摆设警告标识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现场有人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巴中公安交警平昌大队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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