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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杨铃王力吴霜雪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靖吴显云)11月1日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当日,一起涉及川渝两地上万名老人的跨区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在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资阳市同日开庭审理。据悉,这既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首次就关联案件以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诉讼请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第一案,也是川渝两地法院首次同日开庭审理案件。 案件被告之一陈某某是重庆市大足区某乡镇居民,2021年9月,陈某某在网上看到他人发布的一则“拉新”广告。广告声称,可以采用送礼品的方式去获取老年人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用于注册相应软件App,每条可获利2元至30元。上手后,陈某某陆续发展了15名熟人为下家,在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资阳市多个乡镇以同样的方法进行“拉新”获利。短短5个月,陈某某等16人在川渝两地多个乡镇赶场日打出“公司搞活动,免费送纸巾”等口号,骗取上万名老人的电话号码用于注册App,获利高达70万元。 由于陈某某等人的侵权行为跨越川渝两地,根据相关管辖规定,今年初,资阳市检察院将案件中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在重庆的部分,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7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资阳市检察院成立联合办案组,根据侵权行为地分别立案、协同调查,同步推进办案进程,并分别向16名被告各自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时,为确保同案同罚,起诉前,两地检察机关多次联席讨论、公开听证,解决了认识分歧,统一了司法尺度。 案件受理后,资阳中院与重庆一中法院商议后共同决定,在同一日分别对各自管辖地区发生的同一批相关联的个人信息侵权案件进行审理。1日上午,重庆一中法院在重庆该批案件的侵权地法院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开庭。1日下午,资阳中院在四川该批案件的侵权地法院安岳县法院开庭。 开庭审理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要求被告在本案裁判生效后3个月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根据各人侵犯个人信息的数量印制个人信息保护警示宣传单,一年内参加3次检察机关指定的公益活动。 庭审当日,50余名75岁以上老年人及部分受害人到场旁听,法检两院以该案为契机,向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老年人信息保护法治课。此次川渝两地司法机关联合力量,以案释法、以案施教,对全面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具有积极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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