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和数字检察办公室经深入研究、综合评估后,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做好重点推广模型的应用、线索核查及案件的指导办理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开展了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报演示活动,并组织专家评审。参与汇报演示的58个模型是经最高检数字办审核通过,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发布,供全国检察机关下载应用的涉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根据评审结果,我们结合前期重大犯罪检察厅开展的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试点工作情况,以及刑事执行检察厅开展的醉驾类数字侦查模型评审情况,最终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重点推广应用。”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在高效整合利用有关数据、有力提升立案监督质效的同时,数字检察还能有效提升检察官在办理捕诉案件时发现上下游犯罪线索和漏罪漏犯的能力。”最高检数字检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往往通过解析个案,提炼类案规则,研发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利于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各地普通犯罪检察条线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要求部署,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来,在重点推广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过程中,要围绕有效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案件办理质效的目标,更加重视线索移送后的跟踪引导、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据检察日报史兆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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