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 2024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目录 1.四川某化工公司与山东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实施案 2.某金融公司与某制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系列案 3.王某某等1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执行实施案 4.成都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 5.罗某某等3人与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案 6.眉山某饲料公司与朱某一、朱某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 7.吴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案 8.杨某等与陶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 9.余某与何某借款纠纷执行实施案 10.于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被执行人转移藏匿财产,法院有哪些硬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法院如何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护航企业的健康经营?法院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千千万,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昨(8)日,省高院发布2024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体现了在交叉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执破融合”、“执行110”、打击拒执等重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为同类型案件的处置提供了参考。这些案例不仅是法院执行工作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例子,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报选取其中5起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带您感受法院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展现执行力度 为企业纾困、为百姓解忧,全省执行法官一次次攻坚克难,追回一笔笔执行案款,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展现了司法的力度。 案例1:司法拘留促执行 基本案情: 杨某等与陶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兴文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陶某支付杨某、晏某、兴文县某钢构加工部等共计30.12万元。陶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等人向兴文县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文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陶某并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甚至隐匿行踪逃避执行。2024年12月12日,兴文县某钢构加工部通过“执行110”向兴文县法院提供了陶某的行踪线索,“执行110”迅速出警将陶某拘传回法院。 兴文县法院查明,陶某微信有大额转账记录,但其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鉴于陶某的行为明显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兴文县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陶某司法拘留15日。送拘3日后,陶某的家属主动代陶某履行了30.12万元,杨某等5名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兑现。 典型意义: 2024年,省高院部署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本案中,被执行人陶某隐匿行踪,对法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不如实报告财产,是逃避执行的体现,亦是对法院生效裁判的漠视。法院据此依法对陶某作出拘留决定。陶某被拘留3日后,主动联系其家属代为履行,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该案从送拘到执行完毕仅耗时16天,执行到位案款30.12万元,推动陶某在兴文县法院所涉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兴文县法院在本案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弘扬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是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速度、彰显执行温度的典型案例。 案例2:“执行110”凌晨出击 基本案情: 在余某与何某借款纠纷执行实施案中,2024年1月,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主持下,何某、余某达成民事调解,由何某偿还余某借款本息合计12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何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并将余某的手机号和微信号“拉黑”。同年2月,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何某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既未履行还款义务,又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拒绝到法院接受调查。前期,法院通过网络查询、户籍地现场调查,暂未发现何某本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僵局。2024年初,省高院下发“执行110”实质化运行试点要求。同年3月20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开通24小时“执行110”热线。次日凌晨1点,申请执行人余某来电反映线索,表示已在成都市新都区锁定被执行人何某的位置。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立即出警,快速到达现场并顺利控制被执行人何某,在其身上搜查出两把豪车钥匙。随后,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将何某就近拘传至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进行询问。通过询问和调查,法院固定了被执行人何某购买、实际使用的迈巴赫、保时捷两辆豪车却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证据,并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经当场训诚后,被执行人何某认识到错误,承诺尽快筹集资金还款,申请执行人余某也希望尽早兑现权益。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法官连夜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4年3月21日12点,何某筹集到100万元先行支付给余某,并承诺剩余的28万余元在1个月内付清。后何某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2024年3月,省高院部署“执行牵头、法警主办、全域联动、多警协同”“执行110”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全天24小时受理执行线索、传唤控制被执行人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努力破解执行查人控物难题。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积极推进“执行110”实质化运行。本案中,在“执行110”热线开通次日凌晨1点,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信息,第一时间出警,用时不到1个小时就控制了被执行人并扣押两辆豪车,后利用“执行110”平台与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联动合作,就近拘传、突击询问、固定证据,给予被执行人强有力震慑,迫使被执行人在半天内筹款100万元,剩余款项也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执行110”工作机制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让公平正义的防线更加牢固。 彰显执行温度 我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因案施策,用一件件案件的扎实推进,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事,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幸福指数”,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的温度。 案例1:“活水养鱼”实现共赢 基本案情: 在罗某某等3人与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案中,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主要从事国内快递业务的微型企业,因拖欠劳动报酬,作为快递员的罗某某等3人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裁决,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支付罗某某等3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义务,罗某某等3人向武胜县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武胜县法院查明,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无银行存款,但有21辆快递车,从事快递业务。武胜县法院认为,快递车系该公司经营的重要工具,如采取实车查封扣押的方式,将导致公司经营陷于停顿,对其他快递员将造成重大影响,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为此,武胜县法院决定对21辆快递车采取“活封”的方式,准许该公司从事快递业务使用,但不能变卖或者转卖,确保该公司持续经营。同时,武胜县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该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执行涉快递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劳务纠纷案件中,快递车是该类企业的主要财产,在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既要保障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要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确保快递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其他快递员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武胜县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快递车这一必备经营设备时,对能“活封”的快递车,不进行实车查封和扣押,而采取软查封的方式,在确保公司快递车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使查封快递车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使得快递企业正常运转。同时,积极推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快递公司经营好转后,履行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报酬,企业渡过了难关,企业在岗员工及其家庭有了持续稳定经济来源,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案例2:院校联动实质解纷 基本案情: 在吴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案中,2017年12月,胡某与吴某经南充市高坪区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胡某每月支付女儿(2016年10月出生)抚养费1000元至其成年,同时约定了胡某探视女儿的次数和方式。但离婚后,吴某拒绝前夫胡某探视孩子,胡某亦多次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为此,吴某先后5次向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申请执行。 2024年5月,吴某再次向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申请执行。针对本案情况,南充市高坪区法院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探究胡某拒付抚养费问题的根源,力求实现实质解纷。法院经研判认为,双方离婚后,胡某多次拒绝支付抚养费,问题的根源在于吴某长期阻碍胡某行使探视权,孩子对其父亲产生隔阂,使胡某主观上不愿主动支付抚养费。 为此,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方案,旨在消除孩子对胡某的隔阂,解决探视问题。南充市高坪区法院首先向申请执行人吴某释明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支持胡某依法探视不受干扰,阐明父母陪伴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做通吴某思想工作。同时,加强院校合作,借助学校力量,多次与老师一起跟孩子暖心沟通,用中华成语典故诉说亲情的可贵,打消孩子的抵触情绪,消除其与父亲的隔阂,最终让孩子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跟随父亲生活,建立起正常的父女关系。在解决了探视问题修复了亲情后,胡某履行了义务,并表示以后不再拖欠抚养费。 典型意义: 坚持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中心,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和最大化实现,是法院应尽的职责。本案执行过程中,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从以往吴某多次申请执行抚养费的现象出发,深入探究问题的根源,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借助学校的力量,以法律的温度化解吴某对胡某探视的阻碍,以法律的温情融解父女隔阂,修复了亲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实现抚养费给付纠纷实质化解,情理法相互统一,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3:执破融合“复活”企业 基本案情: 在成都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中,2016年,成都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三期项目开发建设70%后停工,引发商品房预售、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职工工资等诸多纠纷,负债金额高达20余亿元,相继进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优先受偿权人要求整体拍卖烂尾楼工程快速回款,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其他普通债权人要求公平受偿,各方权利冲突激烈。 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研判认为,若直接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按在建工程拍卖处置,不利于财产价值最大化,且无法保障购房人权利,相关债权人权益亦无法得到保障,推动项目复工复建、销售交房才是本案最优解。根据成都某房地产公司的情况和执行案件实际,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创新执行思路,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通过执行法官引导,债务人依法向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成都某房地产公司具有挽救价值,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采取“执破融合”的模式,加强执行与破产的衔接,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充分利用执行程序优势,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实现财产情况与管理人实时互通对接。 经债权人会议准许,将执行中的评估结果运用于破产程序,提高破产财产的评估效率,降低破产成本300余万元。充分利用破产程序优势,引入某创业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顺利推动房地产项目复工复建;引入头部房企对项目统一进行包装、销售和管理,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停工多年的项目复工复建取得重大成果,2024年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同年6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对外预售情况良好。预售及后期销售回款纳入统一监管,确保按期完工和交房,并依法对相关债务进行清偿。 典型意义: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纠纷种类繁多、购房者众多、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交织,法律关系复杂,多方主体利益诉求冲突较大。项目停建后,一直难以推动执行。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通过充分研判,积极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入破产重整后,充分发挥“执破融合”的制度功能,充分利用执行程序优势,实行财产信息、评估结果执行与破产共享,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充分利用破产程序优势,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和房地产头部企业,成功推动项目复工复建,取得重大成果,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既盘活了企业,又保障了债权人胜诉权益,维护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解决房地产多类债务交织的多年停工项目,推动复工复建,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样本和示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责任编辑:scfzcmw-editor】 |